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一条人命,居然只值8000?(1/3)

作者:观鱼的星河
“我觉得判无责要谨慎一点,审判结果至少要符合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创立之初,目的就是为了体现法律对利益受损一方的照顾,无责的话对原告太过于残忍。”
“我还是那个观点,对现在的社会而言,兼顾公平,人情冷漠恐怕更难遏制了!”
“公平责任原则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法律不是和稀泥,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辅助国家和社会更好的发展……”
“……”
针对此次判决结果,七人十分谨慎。
从案子本身……
逐渐牵扯到了对社会的价值倡导、风气改变上,以及“公平责任原则”上。
民事赔偿里,一直有个重要的原则。
那就是公平责任原则。
无论你有没有错,只要一方发生了重大损失……
另一方,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以彰显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和照顾。
其实。
法律在订立之初,就是为了保障公平,防止弱者被剥削,保护弱者的权利。
但这条法则,在法律界一直有着争议。
存在着不同观点。
就比如说,正常开车出了车祸,对方撞了自己却死了……
自己明明被撞,没有任何责任。
同样需要承担一笔不菲的民事赔偿!
“诸位,如今社会几十年来风气的变迁,大家应该都看到了,你们觉得……兼顾公平重要,还是这个燃眉之急重要?”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周全民缓缓抬起头,看了眼其他六人。
发出了质问。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里。
秦牧列举出了十五年的判例。
极具代表性。
当年那起案子,轰动一时。
无数人将其编成了段子,扶人之前家里宝马大奔,扶人之后……
只剩下一个破自行车。
虽然是打趣,但也足以反应了那件事情的恶劣影响。
帮助他人,既然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告,被判赔钱……
那自己索性不帮就是了。
看到有人被车撞,倒在路边,冷漠旁观,拍照发朋友圈的人比比皆是。
反正法律上也规定了……
只要不是自己撞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就算看着被撞的人,当场血流而死,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反而是……
将人救了,送进医院,帮忙交了医药费,还要被其家属索要赔偿!
如今原翠莲起诉的这个案子,同样极为特殊。
不管判决赔偿多少,哪怕是赔一分钱……
都等于是告诉世人,见义勇为这个行为错了!
……
一个小时后。
第二刑事审判庭。
周全民带着合议庭众人,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全体起立!”
法警沉声开口。
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的众人,集体站了起来。
凝望着前方的合议庭众人。
每个人,都在期待着判决的结果。
心中带着几分忐忑。
原翠莲,希望法院能够判决秦牧等人承担该有的责任,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而梁成斌、白雪兰、华立三人,则是略带忐忑。
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尤其是梁成斌。
他家庭情况本就不好,这些年省吃俭用,没日没夜的打工,的确存了十几万的钱。
但那是准备给儿子读书的。
若真的要赔钱……
那简直是雪上加霜。
至于见义勇为?
他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多看一眼!
而在旁听席上。
到了最为激动人心的环节,所有老人都没了睡意。
瞪大了苍老的眸子。
激动的等待着判决的出现。
这次开庭……
审理了前后近八个小时。
从上午打到了下午,终于要出结果了。
“咚——”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敲响庄严的法槌。
拿出了一份判决书。
宣布了起来:“今日,本院对秦牧等人追逃致死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原告、被告双方皆已到庭参与了诉讼,已审理终结。”
“原告原翠莲起诉秦牧、梁成斌、白雪兰、华立四人追逃致死事件,起因于上月27日,白雪兰正常行走,被夏圆当街抢走一条金项链。”
“经审理,现已查明事实,秦牧、梁成斌听到呼喊,见义勇为,对夏圆进行追逐,有沿途的监控、人证……”
简单陈述了事实经过之后。
周全民望着法庭上的众人,沉声道:“本院认为,夏圆在被追逐的过程中,横穿马路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其危险行为乃自己创造,属于危险自招行为,与他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由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本案不存在该情况,秦牧、梁成斌、白雪兰三人追逐者不承担刑事责任。”
“华立正常行驶,遭遇了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的定责,不承担主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照《民法典》第183条、184条相关规定: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除重大过失之外,见义勇为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经审理,事实清晰,证据明确,本院认为,秦牧、梁成斌在施行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并未有恐吓、威胁等过激行为,夏圆的死亡属于危险自招,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民法典》第183条、184条,现在宣布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原翠莲所有诉求,秦牧、梁成斌、白雪兰三人的追逐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存在重大过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另外,秦牧、梁成斌追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属于见义勇为,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相关直属部门应当在物质和精神上进行肯定奖励。
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夏圆犯抢劫罪,事实认定清晰,证据充足,因其亡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着令其家人,对白雪兰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元。
华立驾驶机动车,致使夏圆死亡,需要对其家人进行民事赔偿8000元。”
“若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下发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起重审或向上一级法院发起上诉。”
足足十分钟。
周全民才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宣告完毕,长长的呼出了口浊气。
刚才一个小时。
他们在合议庭,商讨了很久。
最终以投票方式,通过了这个判决。
而在判决宣告之后。
整个法庭,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所有人都在消化这次的判决结果。
被告席上。
梁成斌等人咽了咽口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们……赢了。”
张玮咧嘴笑着,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这应该是他职业生涯中,第一次胜诉!
以前。
他接的案子,都是那些被起诉了刑事犯罪的被告,从事的也都是减刑的辩护。
这一次……
他破天荒的,帮助被告无罪辩护成功!
而且。
这个案子的被告,并非是恶贯满盈的犯罪者。
这让他内心无比畅快。
见义勇为……
终于不用再承担赔偿了。
“什么意思?我……还能拿到赔偿?”
消化完判决结果后,白雪兰眨着眼睛,不怎么敢相信。
“我好像也能拿到什么物质奖励之类的……”
梁成斌也本能的看向了秦牧,咽了咽口水。
法院的判决……
似乎是说相关部门要给他物质奖励,无外乎就是金钱这些。
“好像就只有我要赔钱……”
华立苦笑了一声,神情有些复杂。
赔钱这件事,他早就有心理准备。
毕竟是他撞死了人。
但……
秦牧三人要么有赔偿,要么有奖励,就他一个还要赔钱!
他总感觉这个判决是怼着他一个人欺负的。
不过八千块钱的赔偿,已经非常低了。
按照责任划分,他大约承担的是4%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些天。
他也在网上打听过意外撞死人的赔偿情况,最高的甚至赔偿了十几万。
“驳回?我还要赔钱?我不服!”
一声尖锐的叫声,突然响了起来。
原告席上。
原翠莲双目通红,直接撒泼了起来。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
“我儿子死了,你们谁也不负责,就赔偿8000块钱?”
“不只是你们,还有法院,你们也太漠视生命了!”
“一条生命,在你们眼里,就这么不值一提吗?”
“没错,我儿子是抢东西了,但就抢个金项链,能值几个钱?有一条命重要吗?!”
“我赔你十条金项链,你能把儿子还给我吗?”
她声嘶竭底,对着秦牧和白雪兰不断怒骂着。
刚才判决里的8000元,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让她心拔凉拔凉的。
此外。
她竟然还要赔偿白雪兰精神损失费,高达。
两相对比,她儿子的赔偿还没有一个活人的精神损失费高!
她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
一进一出,她还亏了5000。
连请律师费用都不够。
而且。
他们败诉了,对方的律师费用也需要她来承担。
“妈,咱们继续上诉,晋城告不赢,咱们就去中级法院!”
旁听席。
夏青青连忙走了出来,扶住了原翠莲,同样是无比气愤。
她觉得晋城没告赢的原因……
都是法院的问题!
而且晋城的人……
似乎都偏向了秦牧这边。
本地的新闻评论里,全部都在指责他们,是非不分。
明明全网那么多人都站在了他们这边。
“妈,我们走,回去发视频,我要把法院这不公的判决揭发拆穿!”
她看都没看判决书,将其扔在了一边。
带着精神受到了刺激的原翠莲离开了法庭。
而其余的旁听席里。
张清源等人则是大呼痛快,神情振奋不已。
对于这个结果,他们都表示很满意。
做好事,本就不该承担风险。
放在古代……
这种都是大恩人,让恩人赔钱,那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
法院门口。
案子结束后。
“这次真的太感谢秦兄弟了……”
四十岁的梁成斌“含情脉脉”的看着秦牧,充满了感激。
在接到传票后。
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了。
好在遇到了秦牧,带着他把这场官司打了。
“不用谢我,他们告的并不只你一个。”
秦牧笑了笑。
这次事件的判决,所有人都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