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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你们可真是一对卧龙凤雏(2/2)

作者:观鱼的星河
,再次详细问道。
如果没有直接性的证据……
若是有辅佐性的证据,也是可以的。
比如说当时借钱行为,若是在监控下,可以申请寻找当时的监控视频、录音等。
若是有见证人或者担保人的话,可以找担保人作为证据。
“没有,当时就我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监控。”
另一边。
马明如实回道。
秦牧看着马明的回复,再次皱起了眉头。
接着问道:“那你们之间的聊天记录,是否有聊到过借钱的事?”
如果连辅佐性的资料、证据都没有的话,那问题就比较麻烦了。
这个“牛马”的借钱事件发生在一年前。
并未超过借钱的诉讼有效期。
法律规定,借贷纠纷的诉讼期,在三年以内。
若是持续三年,并未找债务人索要债务,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以超出诉讼期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这个规定……
主要是为了高效司法,避免对陈年旧账进行无效的侦察,以免浪费时间。
借钱这种事件……
越是久远,越难查清。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法院很多时候都会搞懵逼。
一定程度上。
民事案件,比起刑事案件,更复杂,纠纷更多。
刑事案件,只需要针对犯罪行为、犯罪事实进行审理,继而量刑。
而民事案件,则需要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理清头绪,搞清事实……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借钱的事,我以前说过两次,尤其是这一次,孟磊直接撕破脸了,把我给拉黑了。”
马明也很快给出了答复。
秦牧想了想,又说道:“方便的话,能把相关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发一份吗?”
这个牛马的事情……
最麻烦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对方欠钱。
或许这也是对方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原因。
没有欠条,没有转账记录,几乎无法证明他欠钱了。
还不还都是靠他的自觉。
“好的,这些都是我找他要钱的聊天记录。”
没多久。
马明将一长串的聊天截图发了过来。
一年的时间内。
两人聊天次数,屈指可数,总共聊了三次。
前两次,是马明主动发起的。
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对方要钱。
可对方都是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肯谈论这个话题。
第三次……
就是在昨日。
对方来借钱,可马明却指责对方欠钱一直没还。
两人聊着聊着就闹掰了。
然后……
马明威胁对方,说要去法院起诉。
对方也浑然不惧。
反手拉黑了马明。
至于钱……
根本没有还。
态度之嚣张,可见一斑。
“up,您看……我这钱还有机会要回来吗?”
过了一阵子。
马明又发来消息,接着吐槽道:“up,您是不知道啊,在我们大学同学里,就没有他没借过钱的。”
“读书的时候,他有事没事,就找人借十块二十块的。”
“很多同学碍于面子,觉得都是同学,也不好意思不借,借钱的时候说的可好听了,什么过两天一定还。”
“可是现在都毕业了,听说他借其他同学的钱都没还。”
“我就是想给其他人打个样,让他们知道,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钱来。”
马明无比愤慨,又发来了好几条消息。
养老院里。
秦牧看着聊天记录,很快也想到了一个办法。
接着打字。
回复道:“虽然没有直接和间接辅助证据,但钱应该能要回来。”
“真的能要回来?”
另一边。
上班期间的马明突然激动的跳了起来。
周围的同事们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可他却完全没注意到。
始终沉浸在能要回钱的激动中。
钱虽然不多。
但却代表着一份态度,一份绝不妥协的态度!
“在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原则,名叫高度盖然性,打官司的话,需要通过它来。”
养老院里。
秦牧笑了笑,接着打字回复:“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它来作事实推定。”
高度盖然性,是一个民事诉讼领域的专业术语。
是根据事物发展的高度概率进行判断的一种认识方法,是在对事物的认识达不到逻辑必然性条件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认识手段。
逻辑必然条件,指的就是必然、直接的证据。
在缺乏证据,没有足够证据链的情况下……
可以用高度盖然性来完善事实,进行事实推定。
比如说。
某汽车突然发生自燃,但却没有监控捕捉到这一幕。
燃烧之后,汽车烧的一干二净。
也查不出事故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
就可以通过高度盖然性来审理。
若是车主能举证售卖汽车的公司该品牌汽车,也存在自燃问题,且自身无违规操作,汽车公司无法举证和他们无关,便可以将主要侵权责任,判定给对方。
即便没有足够的证据,也可以判罚对方侵权。
只不过……
民事诉讼,对于高度盖然性,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
运用的时候,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一、不能违背法定的证据规则。
二、禁止法官的主观臆断。
三、运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定案的依据必须达到确信的程度。
四、依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案件,不允许仅凭微弱的证据优势认定案件事实。
五、高度盖然性原理证明标准要求最终认定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得出唯一的证明结论。
运用起来,较为苛刻。
一般的律师,根本打不来这种官司。
比如说着名的一个理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就属于明显的主观臆断。
不能凭此来作为高度盖然性的判案标准。
这条规则的运用场合……
需要原告被告双方举证的证据,存在巨大的优势劣势差距,且己方证据达到确信程度,能互相印证,得出唯一结论,而非可能结论。
“所以,只要你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对方的确存在向你借钱的行为,结合对方的反应,在常理逻辑的推断下,便可以认定对方存在借钱行为。”
秦牧顿了顿。
接着说道:“在你们的聊天记录里,你数次要求对方还钱,对方皆未反驳,在常理逻辑下,说明对方理亏。”
正常来说。
若是没欠钱,绝对不会是顾左右而言他。
若是出借的金额比较大,综合对方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钱时期消费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付细节经过等因素,都可以推定出对方存在借钱行为。
即对方“意外”获得了一笔金钱。
“对了,还没有问你,你借了对方多少钱?”
最后。
秦牧忽然问道。
借的钱越多,这个官司越好打。
“意外”所得的金钱,只要知道对方的消费情况,将一目了然。
如果借了好几万。
对方的消费行为、支付凭证等,都会出现许多异常。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然而……
几秒过后。
马明发来了一条消息:“应该是十八块,一年多了,我也快记不清了,当时他好像说没钱吃饭了,我就把身上的零钱给他了。”
养老院里。
秦牧看到这条消息,不由瞪大了双眼。
一度怀疑自己看错了。
揉了好几次眼睛。
才敢确认马明发来的数字是十八块,而不是十八万!
一时间。
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他费尽心思,分析了半天,想尽了办法。
结果却是个十八块钱的纠纷。
这个“牛马”……
可真是个人才。
十八块钱,还记了一年,难怪他快记不清了。
而对方更是人才。
十八块钱都不还。
“up,你不清楚情况啊,他找我借过十几次钱,但他这种为人,我早就防着了,就有一次没忍住借出去了。”
而马明又发来了解释:“借出去之后,我就后悔了,当天晚上就找他要钱。”
“可他就是死活不给啊……”
秦牧满脸黑线。
嘴角抽了抽。
他只能说……
能抗住对方不断借钱的攻势,才借出去18块,马明和对方,绝对是一对卧龙凤雏。
尤其是马明。
为了十八块,如此较真,都快赶上他了。
“对了,我记得当时给他钱了,然后他吃了一顿黄焖鸡,这个消费证据能算吗?”
马明见他没说话,又发来了个询问。
秦牧:“……”
他深呼吸了几口气,才好不容易平复下心情。
仔细想了想。
带着复杂的心情,询问道:“现在不是消费证据的问题,你打官司的话需要支付诉讼费,你确定……为了十八块钱,要支付几百块钱的诉讼费吗?”
民事案件,都有诉讼费。
需要由原告预先垫付,若是胜诉了,则交由败诉方承担。
这类借钱纠纷的官司……
诉讼费不会很高,但也要几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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