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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3/3)

作者:永罪詩人

那些戀愛時的記憶,從虛假的身份開始,起點都是虛假的,過程又有幾分真實呢?

身為自由撰稿人的明珠並不知道自己的親人們為什麼會因為別的事忽然離開,連她的婚禮都不參加,可是她本就因為推崇自由遊離在了家族之外,不參加就算了,她也沒那麼需要。

她和方宵在這半年中認識的朋友們的祝福中完成了婚禮,正式結為夫妻,明珠以為這是幸福的開始,誰曾想,婚禮當晚她再次回到方府的時候,所有被忘卻的記憶都撥開迷霧,一股腦地向她湧來。

巷子裡第一次見面就告白的陌生青年。

沒有前因,只有後果的筆友相見。

憔悴的舅舅和表哥表姐眼底烏青,自己卻意識不到,和她說要去不忘居吃頓飯後就突然失蹤,只留下一封信,說臨時有急事,沒辦法留下來參加她的婚禮,祝她和方宵百年好合。

那封信的背面,是五隻血淋淋的手指印。

明珠記起這一切的時候是崩潰的,這樣的憤怒與悲傷讓她甚至忘了害怕記憶被隨意篡改這種事,在方宵進門的第一時間就用堅硬的玉石擺件砸向了他。

方宵沒有躲避,擺件重重地砸在他額角上,鮮血頓時汩汩湧出。

“對不起。”方宵站在原地,看著她恐懼又崩潰的樣子,“……你別這樣,我會心疼。”

還有哪句話是比這更讓人崩潰的嗎?

噁心,憤怒,絕望,種種負面的情緒充斥在明珠心中,她痛苦地轉身嘔吐起來。

其實,如果她的家人沒有出事。

明珠或許會在茫然中直接接受這一切。

因為方宵真的對她好,無論哪方面都特別優秀,以她的條件和眼界,就是打著燈籠也再難找到一個可以和他相比的男人。

雖然所謂的筆友的記憶是假的,但是方宵的談吐和偏愛都是真的。

加上這種她無法理解和抵抗的力量,就這麼嫁給方宵,也不是非常壞的選擇吧。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要殺了她舅舅?還有那些表哥表姐……他們只是……關心了她,說了實話!

明珠怨恨地向方宵問出這個問題,方宵的頭微不可察地低了低:“不是我做的。”

他反手將房門關上,一步一步走近明珠,看到明珠慌不擇路地朝後退著,他一把拉住明珠的手,巨大的手勁如同鐵鉗,讓明珠再難逃離這令她噁心的人一步。

“我沒想對你家人不好,你嫁給我,和他們沒有關係,只要你和我結了婚,被它承認是我的夫人,無論是你想讓家人在鎮上陪你,還是隨便他們回家,都無所謂的。”

方幸不顧明珠的掙扎,將她死死抱在懷裡:“不是我做的,是方德明,他這種自私又自負的人最聽不得別人議論他不對,沒有跟我商量就——”

明珠快瘋了,拳打腳踢地想要遠離他:“那是你爸!你們都是一夥的,你們都好惡心!尤其是你!放開我!”

她這時候,還是個剛剛高中畢業的少女啊。

“我噁心?”方宵抱著她的姿態依舊強勢,聲音卻隱約有點陰森,“都是方德明做的,你只能恨他,你也應該恨他,和我一樣恨他。”

“明珠,我不喜歡你剛才說的話,不要再讓我聽到那個詞了,好嗎?我不允許你厭惡我。”

明珠在他懷中顫抖,此時此刻,恐懼才終於大過憤怒。

她嫁給了一個怪物。

她怔怔地,不知怎麼竟問出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我還罵你,你也要殺了我嗎?”

“不,你可以罵我的。”方宵卻立刻鬆開了她的禁錮,捧住她的手,“只要你解氣,怎麼罵我都可以,但是,你不能厭惡我。”

“你不能……用那種看垃圾的眼神看我,不能像躲勐獸一樣躲開我,不能覺得我噁心,不能試圖逃走,你知道了嗎?”

“如果再被我發現,我會弄斷你的腿,讓你一步都走不動,還要拿走你的眼球,讓你沒辦法用那種眼神望著我,到時候你就只能是我一個人的了,永遠都不會離開。”

方宵用溫柔的眼神看著明珠,說出口的卻是這麼恐怖的話。

明珠本該用恐懼的眼神望著他,但又想到他是怎麼說的,那種無望的未來比死亡更可怕,十八歲的少女張著嘴,不敢再露出任何一點多餘的情緒,甚至不敢表現出“不敢”。

她的腦子極度亢奮,如同被點燃的煙花,一團團又一團團地炸開,直到腦漿和其他那些東西都被炸的一點不剩,整個腦袋才變得空空如也。

於是,她宛若一隻木偶,露出一個僵硬又浮誇的笑容,眼神空茫,明明是在望著方宵,卻像在盯著虛空中的某一點。

在某一刻,她甚至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就是一隻木偶,不會動也不會說話,只要永恆地站在這裡就好,什麼都不用做,多好啊。

“……明珠?”方宵用暴露自己腦中最陰暗的想法的方式,讓明珠知曉他的逆鱗是什麼,本來只是想讓明珠聽話,不要試圖離開他,只要不離開,他就有機會和她解釋,方德明與他不是一種人。

也能用實際行動讓明珠知道,嫁給他是很幸福的事,等他想辦法弄死方德明,他們生活就會雨過天晴,再也不會有讓明珠不高興的意外了。

可是明珠忽然成了這個樣子。

他慌亂地搖著明珠的肩膀,明珠依然毫無反應,等他停下來,明珠又將臉扭向他,露出和剛才如出一轍的誇張微笑。

方宵恍然間像是看到了那些被設定好的鎮民。

鎮民們看外來者時,就是這樣的。

可是這是他的明珠,活著的明珠,是他遇到的真實的人,而不是方德明創造出來的那些鬼東西!

“明珠,是不是我嚇到你了,我,我道歉。”方宵死死抓著明珠的手,“我開玩笑的,你別害怕,你別害怕,我不傷害你,不弄斷你的腿,也不拿走你的眼球,你醒醒,別走,你別走——”

說著說著,方宵嗚咽起來:“為什麼每一個我想要對他好的人,都要走啊……”

“明珠你醒醒,我不嚇唬你了……”

明珠此時腦子很空。

她能聽到方宵的聲音,但是腦中的語言模組好像罷了工,那些話對她來說成了無意義的噪音,沒有辦法理解。

只要什麼都不去想了,就不會被方宵傷害了對嗎?

不想了。

不想了。

【不想了?嗯?這裡怎麼有個逐漸不可名狀的人類啊。】

【讓我看看這是怎麼回事呢?哦,是你的大腦出了一些問題,我正好是個醫生,你真幸運。】

【我看到你了,你的恐懼很美味,可惜不在我的食譜上。嗯……給你免費治療一下吧,以後每隔三天來找我複診哦,你是我在這裡找到的第一個病人,你真幸運。】

腦海中的陌生聲音從亂碼逐漸變得清晰,明珠的眼神重新聚焦,茫然地眨眨眼。

她的恐懼和憤怒好像都消失了。

是醫生把她治好了嗎?

方宵看到她眼底的神光,滿臉後怕與慶幸:“你回來了,你沒走。”

“我再也不嚇你了,明珠,你別怕。”

明珠平靜地回答:“嗯,我不怕了。”

當她以這種詭異的平靜說不怕了的時候,方宵就開始害怕。

他此時已經開始接觸認知扭曲的掌控,所以之前才能篡改記憶,但是這種強制性的篡改記憶和認知扭曲相比就像小打小鬧一般,漏洞百出,只要被發現不對就很容易脫離篡改記憶的狀態。

明珠之所以那麼久都沒有發現,是因為她本來就單純,而且在相處中,她是真的愛上了他。

而明珠的舅舅那些人,剛被篡改記憶,還沒來得及找到什麼漏洞,就被放方德明殺掉了。

總之,已經有了一定掌控能力的方宵因為這天晚上的驚嚇,主動攔住了方府宅邸對明珠的認知扭曲,他實在太害怕明珠哪天又變得和剛才一樣,和被創造出來的那些空殼似的。

……

“這就是我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維持清醒的原因。”明珠這麼跟虞幸說著,“他也曾經那樣愛我和尊重我,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像是變了一個人。”

“他瘋了一樣,說自己的堅持毫無意義。”

“看向我的眼神也變了,我只能感覺到偏執,再也沒有尊重。”

“他告訴我,他完全掌握了這個城鎮,方德明可以去死了,但是不能這麼輕易的死。”

明珠苦笑。

“從那天起,他不再幫我阻擋認知扭曲的力量了,我想應該是……就算我成了木偶,也是他手底下的木偶,而不是方德明創造的,所以,他不在乎了。”

“但他不知道,你的腦海裡曾經出現過另一個聲音。

”虞幸聽到的時候就覺得太耳熟了,這不就是那個醫生麼。

原來是醫生每三天為明珠“治一次病”,讓她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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