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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三權分立(2/2)

作者:寂寞劍客
忠於內閣首輔,內閣首輔甚至可以發動軍事政變直接篡位,或者成立軍政府。

這才是個嚴重的問題,不過王樸早已經想好了應對之法,那就是,內閣只具備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名單的最終稽核權,卻不具備名單的選送權,這個選送權是屬於國會兩院的,換句話說,國會兩院會從中央軍中資歷相符的現役軍官中挑選出十到十五人的名單,然後上交給內閣,由內閣選定其中的五至七人,組建新一屆的參謀長聯席會議。

這樣一來,內閣首輔要想完全控制參謀長聯席會議是基本不上不可能了,因為王樸實際上是把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的任免權分散給了人數眾多的國會兩院,這人一多心就不齊,心不劉就會有爭執,就會有派系,有人贊成就會有人反對,最後內閣和國會博弈來博弈去,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誰也奈何不了誰,大家互相妥協。

當然,也可能會出現另外一種荒唐的可能,那就是皇帝拒絕行使武裝力量的調譴權。

比如說將來帝國受到了異族入侵、殖民地叛亂等武裝威脅,需要中央軍出兵鎮壓時,皇帝陛下卻拒絕下令調動軍隊,這時候就需要另一套辦法來彌補了,那就是國會兩院的諫議權,當帝國、大漢民族受到威脅的時候,國會兩院如果能以多數透過決議,並上報內閣批准,就可以直接向參謀長聯席會議下達派譴武裝力量的命令。

王樸的這個權力分配有些詭異,其實就是變相的三權分立。

西方通常意義上的三權分立一般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可這套體系在大明帝國是絕對行不通的,因為在大明帝國,軍權是凌駕於一切權力之上的,誰要是掌握了軍權誰就是大爺,行政、立法、司法都得靠邊站。

所以,王樸的這個三權分立,其實就是把手中的軍權給分割了:軍隊的調動權歸帝國皇帝,高階軍官的任命權歸國會,武裝力量調動,高階軍官任命的監督權則歸屬內閣,並以此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互相制衡的體系,避免了皇帝或者內閣首輔直接控制武裝力量,並威脅到大明帝國現行的政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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