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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我是主角

作者:風凌天下
左小多感覺著,這幾個傢伙給自己的威脅感覺,並不是很嚴重,起碼沒有那種心臟被緊緊攥住的威脅壓迫感……

那就意味著……情況在掌控之中?!

十三股神念同時在左小多周身上下好一通搜來摸去。

驀然,刀疤看著左小多的眼神在自己胸前和戒指上轉來轉去,突然一聲厲喝,突兀出手,身子急掠而前,劈頭就是一刀,左手亦成鷹爪之相,配合刀勢兩廂夾攻,同時暴喝出聲:“先殺了這廝,再了斷彼此樑子。”

左小多心下懵然不已,現在外面已經混亂到了這等地步了麼?

一言不合就開殺,痛下殺手?

大家此行的主要目的不是來抓左小多的麼,合作才是第一優選吧?

沒瞧見之前那七十六個人合作得有多好麼?

我也想下手,卻還沒有來得及付諸行動,你就先出手了?這也不科學啊!

不過也好,從蓄意謀殺,變成了正當防衛,殺人理據更充分了許多!

嗚的一聲悶響,一錘憑空而現,狠狠的砸在了來襲大刀之上,那口大刀全然沒有抗衡餘地被砸飛了出去,而刀疤的另一隻鷹抓手,仍舊一如原勢,毫無花假,勢如破竹的抓了個正著,生生地抓到了錘面上,頓時五指寸斷,鮮血淋漓——沒辦法,錘太大了,對方勢頭太猛太疾,全無轉圜餘地!

隨著大錘乍現,刀疤連左小多的整個人都看不見了。

適時,左小多手持兩柄訓練用錘,這一錘將刀砸飛,將一隻手槓廢掉,而另一隻手的錘,已經有如摧山斷嶽一般的砸在刀疤胸前。

口中猶自罵道:“擦,就這點淺薄實力,也敢在老子面前充大份!又是黑話又是盤道的,你咋不上天!”

只是一錘,已然將那刀疤胸骨砸了個粉粉碎,龍血飛刀隨心而出,縱意一劃,早已將其手指頭切斷,將空間戒指搶了過來。

這戒指裡可是有化空石的,一定不能砸碎,儘早收入囊中是關鍵。

刀疤倒飛而出,眼中神色,全是絕望錯愕。

隨著倒飛,眼中終於滿是黑暗。

……

……

我姓任,我叫任中龍。

我從小就相信,我是人中之龍。

因為,我出生的時候,天生異象——在我的左臉上,天生就有一道刀疤。

這是上天留下的痕跡。

上天怕丟掉了我這個天地主角,而特意留下的疤痕。

雖然真實原因,是我出生的那天,媽媽開不了骨縫,沒辦法只有剖腹產,但是,在動刀的時候突然一塊巨大的隕石砸下來,整個醫院都晃動了一下,那時候我還在媽媽肚子裡,醫生的手術刀就插到了我的嬌嫩的小臉上造成的……

但是,這是天意。

為什麼只有我出生的時候,才會掉下那麼大的石頭?而且,偏偏那塊石頭,別人都沒事,就我自己因為振動原因,在媽媽肚子裡就吃了一刀?

這都是天意!

因為,我是主角。

等我長大懂事了,我更加確信,我是主角。

因為當時讓整個城市震動的那塊大石頭,就落在了我家裡。

砸破了護罩,這本就很奇怪。

又正好是落在了我的家裡,就更奇怪了。

雖然那塊石頭將我們家砸破產了;雖然那塊石頭經過很多人研究之後沒啥用,我爸爸找了好多人幫忙,挪到了院子一側。

當做了假山。

但,自從我懂事了,我就知道,這塊石頭肯定不簡單。

要不然,哪裡來的這麼多的巧合?

尤其是等我上學了,認字了,開始看網路,在看了一個特別英俊的作家,風凌天下寫的一本凌天傳說之後,我就更加確定了,我是主角。

是的。

那本書的主角在孃胎裡練功,而我也一樣,在孃胎裡就捱了一刀。

他的名字叫凌天,而我的名字,叫任中龍。

我姓任,我是中字輩;我爸沒文化,不是武者,沒有資質,但是,取名字就給取了這個名字。

這,也是天意!

肯定是的。

所以,我是主角。

既然是主角,肯定有我的金手指。但是,我的金手指在哪裡?

在我覺醒星魂之後,可以修煉之後,我就更加確定,我是主角。因為我家很窮,我的資質很差。

還有比我更明顯的主角模板麼?

這明顯就是廢柴逆襲迎娶白富美的故事啊。

但是,我的金手指還沒到賬。

但是,說不定,老天爺早就將我的金手指送來了……對的,就是那塊石頭。

它太巧了。

我出生的當天,就落到我家院子裡了。

將我們中產的家庭,砸的稀碎,讓我爸爸一蹶不振,將我的童年變得艱辛——這是妥妥的主角待遇!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所以我開始研究這塊石頭。

我借了很多工具,開始分解這塊石頭。

在此之前很多人研究過,沒有用的一塊石頭,但是我就是感覺他有用。我為了分解這塊石頭,整整用了兩年時間,用盡了工具!

因為分解這塊石頭需要力氣,我的修煉,居然比平常還快。

這一定是我的金手指給我的磨鍊!

一塊一塊的碎石從這塊巨大的石頭上被我磨下來,扔掉。

終於,在那天,我感覺到了石頭的柔軟!

是的,你能相信石頭柔軟麼?我相信。

因為,我見到了。

在我用各種辦法,砸了這塊石頭兩年之後,這塊石頭變得只有籃球大小。

而且,用手摸上去,很細膩的感覺,就像是美玉一樣的質感。

我開始往裡繼續磨,然後他變得很柔軟。

很容易,就開了。

而且像是一個西瓜一樣的,被我掰開了。

在那一刻,我甚至沒看裡面有什麼,但是我很確定,我的金手指,到賬了。

我的主角之路,終於開始,我的廢柴逆襲之路,終於展開,我即將開始裝逼打臉闖天下闖江湖了……

這裡面,果然有一塊石頭。

我摸到這塊石頭,我的心頓時安定了。

外掛,妥妥到賬。

我果然是主角。

然後我開始研究這塊石頭。

然後我發現,這塊石頭,不對,應該是我的外掛。貌似用處並不是很大,它只是完美的隱匿我的氣息。

上課的時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說話,所有老師和同學都察覺不到我的存在。

甚至他們會遺忘我。

於是我將這塊石頭收了起來,我已經知道了它的用處。

隱匿!

雖然並不知道能隱匿到什麼級別,但是有了他,我什麼都可以有。

我家窮。

從得到石頭開始,我開始嘗試。我先去偷了鄰居家的錢,就跟著他們回家,然後看著他們將錢放起來,然後我出手,拿走。

沒發現。

然後我又偷了很多人。

從來沒人發現我。

然後我去超市,去商店;看上什麼東西,拿了就走。沒人注意我!

然後我開始去藥店,丹藥店,修煉物品店,看上什麼東西,我拿著就走。

沒人注意我!

我的修為,開始飛速增長。

這很正常,我是主角嘛!

我是任中龍,人中之龍!

後來,我去星魂玉店,去銀行……所到之處,暢通無阻。

沒有任何人發現我。

我就是這麼牛逼。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突破了先天。修煉速度並不是很快,但是,也趕上了大部隊的速度。

二十二歲,到了胎息境界,然後開始做任務。

我發現了,我有這個特徵,我應該做刺客!

無往而不利。

我完成了很多別人完不成的任務。

我在胎息境界,我能暗殺丹元境界,而且是丹元境界巔峰,完全沒有任何意外,我就這麼走到他的身後,一刀砍在脖子上!

如果砍不死,我收刀,站在一邊就可以,他發現不了我。

等時機合適了,再砍一刀。

到了我二十八歲,就已經丹元宗師。

我娶了我們的校花做老婆,但是我很失望,我暗戀了她這麼多年,但是上床後,我發現,她跟別的女人也沒什麼兩樣。

同樣的感覺。

索然無味。

所以我在外面還養了不少小姑娘;那些資質一般但是長得挺漂亮的小妹子們,武道前途走不遠,但是,玩起來很爽。

我有的是錢。

我有的是資源。

我活的,比誰都瀟灑。

或者應該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瀟灑。

到了我進入嬰變境界,我的名聲,已經很響,我在丹元境界巔峰,就已經能夠暗殺化雲!

我所接到的任務,沒有完不成的。

來無影去無蹤,被江湖人稱為,鬼殺手。

他們都說我實在是一代天才。

越級殺人,如此簡單。

我默默地看他們討論,不屑一顧。愚蠢的凡人啊,你們怎麼能知道,作為主角身上,都是有什麼樣的你們所不瞭解的逆天的裝備?

我就站在你身邊,你都發現不了我啊!

接連完成了幾個別人根本完不成的任務之後,我成了地下世界的王牌殺手!

在嬰變初期的境界,就成為王牌殺手,我是古往今來第一個!

在我之前,從沒出現過這樣的事情。

我是天才。

這一點確定無疑。

我是主角。

這一點也是確定無疑。

只要我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走,遲早有一天,我會站在世界的巔峰。

每當他們討論左右天王的時候,我就這麼平淡的看著。

因為我知道,我的未來,必然比左右天王更加輝煌。

因為我是主角!

這就是主角模板。

終於在這天,我見到了一個懸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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